UPS電源作為供電系統(tǒng),必然存在來自多個方面的線路連接,包括市電交流輸入、UPS交流輸出、通信接口等。嚴格來說,這三個端口都應設置過電壓防護。
UPS電源的過電壓防護包含兩重的意義:一方面,來自外部的各種浪涌或電壓尖峰對UPS構成一定影響,需要進行防護;另一方面,這些浪涌或電壓尖峰有可能透過UPS影響到負載,必要時也需要進行防護。
配置大型UPS電源的數(shù)據(jù)中心或控制中心,其所在建筑物或機房一般都具備比較完善的整體防雷系統(tǒng),到達UPS端的過電壓殘值不高;而小UPS的使用環(huán)境則比較差,除了防雷,還要考慮對周邊電網(wǎng)上的操作過電壓的浪涌沖擊防護。
過電壓防護措施的效果和成本與其器件和方案的選擇有著重要的關系。
選擇較低動作電壓和較大通流容量的SPD器件可以降低其殘壓,但動作電壓太低會由于電源的不穩(wěn)定造成SPD器件頻繁動作而提前失效,通流容量較大則造成防護成本過高。
通常情況下,小容量UPS電源主要還不是考慮防雷,而是對電源操作過電壓的防護。
在早期的設計中,出于成本考慮,小UPS與其他普通電源產(chǎn)品類似,一般是在200Vac輸入EMI上采用14D471的氧化鋅壓敏電阻(MOV)進行過電壓防護。
一般的14D471壓敏電阻產(chǎn)品,其通流容量大約在6kA(8/20μs,一次)以下,這在電網(wǎng)穩(wěn)定的地區(qū)沒有問題,但是在電網(wǎng)不穩(wěn)定的地區(qū),采用14D471的壓敏電阻是比較容易損壞的,這是由于操作過電壓浪涌與雷電浪涌相比,幅度雖然較低,但持續(xù)時間較長,而且呈周期性,這對于通流容量較小的壓敏電阻來說,吸收浪涌的熱量連續(xù)積累而來不及散發(fā),是非常容易損壞的。
一種方案是增加MOV的通流容量,例如選用20D471、25D471甚至32D471的MOV器件,使通流容量提高到10kA至25kA(8/20μs,一次)左右。這樣,既能夠承受較長時間或周期性的過電壓能量瀉放,也能夠令線上的殘壓保持在較低水平。不過,這會使防護成本大大增加(數(shù)十倍的增加)。
另一種方案是增加MOV的動作電壓,例如選用14D561或14D621等MOV器件,使動作電壓從470V提高到560V或620V。這樣,在不改變通流容量的情況下,大大減少了MOV的動作機率和瀉能時間,而又不增加成本。不過,這會使線上的殘壓有所提高。
氣體放電管(GDT)是一種新型的適合采用的SPD器件,由于其價格也還比較便宜。與MOV相比較,GDT具有如下重要的特點:
(1)GDT比之MOV具有較好的重復放電特性,不易損壞。
(2)MOV是箝位型元件,而GDT則是短路型元件。一旦GDT動作之后,呈近似短路的低阻狀態(tài),其短路動作將可能持續(xù)半個周波(10ms)左右,直至過零點時才能中斷。因此,氣體放電管一般需要與短路保護器件(例如保險或斷路器等)配合使用。
(3)GDT的動作電壓精度MOV要低,通常MOV的動作電壓精度為±10%,而GDT的動作電壓精度為±20%。
對于戶外型UPS,由于雷電浪涌及操作過電壓頻繁,考慮到短路保護器件的恢復并不方便,一般不宜直接采用氣體放電管作過電壓防護器件。
由于MOV和GDT具有不同的性能特點,其應有也有較大差異。理想的過電壓防護器件要求漏電流小、動作響應快、殘壓低、不易老化等,而現(xiàn)有單一器件并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在電涌的沖擊下,MOV與GDT器件的殘壓是不同的。
ups電源為了結合兩種器件的特點,可以將兩種器件進行組合使用,以發(fā)揮器件各自所長。